大學個人申請入學
現行的大學多元入學管道中,「個人申請」已成為大學升學的主流管道,所提供的名額占了大學總招生名額的一半以上。參加「個人申請」的同學最多可以申請6個校系,並經過各校系兩階段的甄選,通過後才能取得入學資格,詳細說明如下:
學科能力測驗(X)成績,各科最高為15級分,可用於第一階段檢定及篩選,亦可用於第二階段採計使用。
大學校系擬訂檢定、篩選、採計時,最多僅可使用相同的學科能力測驗(X)4考科成績,或就所選之4科中另訂不同科目組合總分。
通過第一階段檢定及篩選的同學才可以進入第二階段「指定項目甄試」,校系可自設參採綜合學習表現(P)之方式,包含學生學習歷程(P1)以及自辦甄試項目(P2)。
綜合學習表現(P)代表無法由統一的紙筆測驗所評量,但能展現學生多方面實力或潛能的各項表現,包括兩部分,其一為學生高中時期的學習歷程資料,其二為大學校系自行辦理之面試、筆試或實作等。
第二階段甄選之總成績計算,可納入學科能力測驗(X)及綜合學習表現(P),其中綜合學習表現(P)至少須占50%。
學生學習歷程檔案
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目的在完整記錄學生在學期間的學習軌跡,收整的資料內容,除了學生的學業表現,亦包含非學業上的成果表現,以補強考試無法呈現的學習成效,共分為以下六大項目:
基本資料。
修課紀錄(修習科目、學分、成績)。
自傳、學習計畫(個人經歷、自主學習計畫及未來學習規劃)。
課程學習成果。學生在課堂上的實作作品、書面報告等。學生每學期至多上傳3件,為提高資料可信度,必須經任課老師認證(老師僅需認證學生課程學習成果是否為課程中所產出,毋須給予評分或評論)。
多元表現。幹部經歷、競賽成果、檢定證照、志工服務、營隊、研習、個人創作或發明等,上傳檔案格式不限,學生每學年至多登錄10項(由學校或校外機構登錄之資料不在此限)。
其他大學校系指定審查之資料。
個人申請兩階段甄選之檢定、篩選、採計項目